2008年11月2日晚23时,特警五大队一中队值班民警刘振带领队员骆明明、宋伟伟开车沿花园菜市巡逻至解放北路北城小学西面一路口时,发现前面有一辆自行车倒在地上,紧挨着自行车有一穿红色衣服的女人跪在地上与一个穿黑色衣服头戴红色鸭舌帽的男青年正在撕扯,象是在争夺东西。
在车灯的照亮下,刘振发现是穿黑色衣服头戴红色鸭舌帽的男青年正在抢夺穿红色衣服女人的提包,这时这名男子已将包抢到手中,但是女子跪在地上紧紧地抓住包带子不松手。刘振立即将车停下,带领骆明明、宋伟伟朝前飞奔而去。这时这名女子大声呼救:“抢劫、抢劫、救命啊……”,女子的大声呼救引起了男子的恐慌,该男子回头一看,发现有警察奔过来,就松开挎包立即转身朝北城小学南门胡同向东跑去。刘振、骆明明、宋伟伟迅速追上去,向东追了大约一百五十米将该男子追上并控制住。
经了解,受害人崔某骑自行车路经解放北路回家时在北城小学西侧一路口时被该男子抢劫,当时崔某包内有现金人民币三千零六十元以及住院发票等物品。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杜某系合肥肥东县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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