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页 办事指南 警营风采 局长信箱 监督意见 法律法规 公示公告 警察时报

警务室建在了家门口
警务室建在了家门口
作者:徐  洁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8

今年2月,颍州公安分局王店派出所刘新庄警务室建立。自警务室建立短短的两个月以来,刘新庄警务室共受理各种户籍业务62个,发放身份证件259个,接待群众求助62人次,下村宣传法律知识5次,夜间巡逻113次,调解民事纠纷9起,治安案件于2007年同期相比下降40%,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23%,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群众反映说:“没有警务室时我们夜间不敢睡觉,现在好了,警务室建在了家门口,我们睡觉也就安心了。”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6 - 2007 阜阳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

    (地址:阜阳市清河东路702号 邮编:236013 电话:2265212-3027)

    皖ICP备05014248号  制作维护:阜阳市公安局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