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页 办事指南 警营风采 局长信箱 监督意见 法律法规 公示公告 警察时报

剧毒化学品相关证件办理程序
剧毒化学品相关证件办理程序
作者:治安支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19

 

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

由经常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持销售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复印件,向购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出申请。符合要求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后,将盖有公安机关印章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成册发给购买或者使用单位保管、填写。

(一)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时,应当如实填写《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并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书的复印件。

(二)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时,应当如实填写《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并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的复印件。

(三)其他生产、科研、医疗等经常需要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时,应当如实填写《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并提交使用、接触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的复印件。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批准书或者其他相应的从业许可证明。

 

办理《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由临时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持销售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复印件,向购买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符合要求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申领《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时,应当如实填写《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申请表》,并提交注明品名、数量、用途的单位证明。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6 - 2007 阜阳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

    (地址:阜阳市清河东路702号 邮编:236013 电话:2265212-3027)

    皖ICP备05014248号  制作维护:阜阳市公安局信息中心